为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破解执行难题,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联合内江市市中区监察委员会、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依法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的公告》。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家单位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专项集中行动,对不接受、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拒绝、虚假申报财产,藏匿、转移、毁损、非法处置查封财产,规避、妨碍、抗拒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等情况的被执行人,将视情节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